依据国民健康署101年青少年吸菸行为调查,新北市青少年整体吸菸率为11.8%,仍高于全国平均值10.4%,为降低青少年菸品可近性,新北市政府卫生局邀集四大超商起带头作用,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队及教育局共同响应「拒绝供应菸品予未满18岁青少年」联署活动,阻断青少年菸品管道。 卫生局表示,为了使青少年健康成长、远离菸品危害,已与警察局少年队及教育局共同组成专案稽查小组,针对学校周边菸品贩卖业者、购菸测试不合格商家及未成年青少年经常聚集场所强力进行稽查作业,如经查获有违规情事,一定依据菸害防制法严惩。 依据菸害防制法第12条规定,未满18岁者,不得吸菸,违者应接受戒菸教育,无正当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处新台币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并按次连续处罚,另同法第13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菸品予未满18岁者,违者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呼吁业者勿以身试法或心存侥幸。 资料来源:http://www.24drs.com/Daily/article.asp?x_no=8989&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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