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公告自4月1日起公园绿地除吸菸区外全面禁止吸菸,新北市卫生局自3月起即陆续在辖内464处场所完成禁菸标示,公告上路首日调派8位稽查人员,兵分4路,稽查辖内34处公园绿地,皆已符合菸害防制法的标示规定,未来也将不定期派员稽查是否有民众违规。 卫生局表示,新北市有2处国家(自然)公园、6处国家级风景区、2处森林游乐区及454处公园绿地,除阳明山国家公园属新北市区域,以及三峡客家文化园区,各设有2个吸菸区外,其余皆全面禁菸;以往公园非属菸害防制法的禁菸场所,但自即日起可确保公园的无菸环境。 4月1日公告上路首日,卫生局兵分4路前往板桥、三重、新庄、土城、三峡、中和、永和等各区,共计抽查34处公园绿地,皆已符合菸害防制法的标示规定;依据菸害防制法第31条第1项规定,违规于禁菸场所吸菸者可处新台币2,000元至1万元罚锾。 卫生局强调,新北市自98年即积极推动户外场域禁菸,截至去年底除市府行政大楼外围回廊外,另有8座公园、2处老街及1处湿地与金山步道,皆已完成无菸公告,民众反应良好。 资料来源:http://www.24drs.com/Daily/article.asp?x_no=922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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