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最近中东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召开专家咨询会议,依目前疾病流行信息评估,对台湾的风险评估属「低度风险」,并将疾病名称定为「新型冠状病毒呼吸道重症」,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医师发现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通报卫生单位。 中东爆发2例感染类似SARS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个案,造成1死1病危,引起全球恐慌,疾管局27日上午召开专家咨询会议,邀集国内病毒、感染症等多位专家,针对疾病通报条件、通报定义、疾病分类、检体采检送验方法,以及该疾病之医院感染管制听取建议。 专家会议决议,将疾病名称定为「新型冠状病毒呼吸道重症」,但目前全球仅有2例零星个案,对台湾的威胁及传染性较低,因此先列入第五类法定传染病,未来只要第一线医师发现疑似新式冠状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必须在24小时向辖区卫生局通报。 疾管局将依会议结论持续进行列入法定传染病之相关作为,提升检疫作为,并持续加强国际疫情搜集,视国外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应变作为,相关信息可参阅疾管局全球信息网(http://www.cdc.gov.tw),或拨打民众疫情通报及关怀专线1922洽询。 资料来源:http://www.24drs.com/Daily/article.asp?x_no=823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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