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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而善奶粉将原料加工后变更保存期限并未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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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天表示,经过彰化县卫生局初步的调查发现,被周刊踢爆变造保存日期的易而善奶粉,是将有效期限为两年的原料重新加工后,才把奶粉有效期限标示为三年的作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过,为了民众的健康起见,卫生署也已将现场采样的奶粉送验,结果预计在一星期后出炉。
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点上,各式各样会让孩子愈喝愈聪明健壮的奶粉因此不断地推陈出新,目的无非是想赢得家长们的青睐,然而知名周刊却报导著变质奶粉正在残害国家的幼苗,可能让幼儿产生呕吐、腹泻,长期使用还恐导致成长迟缓的消息,使得此次易而善奶粉的事件受到社会不少的关注,因此即使卫生署已确定厂商并未违法,却仍不敢掉以轻心。
卫生署指出,食品有效日期之标示由业者依其产品制程、加工条件、特性并经相关储存试验来制定,而有效日期赋有厂商对该产品负责期限之意义。食品原制造工厂依上开原则制定之有效日期,输入者不得擅自制定或更改。那么,究竟何种变造保存日期的行为才算是合法的呢?
据了解,食品之有效日期受其原料、加工过程、杀(灭)菌方法、包装材质及保存条件等因素之影响,因此若食品原料另再加工,制造厂商得依前述加工之个别情况设计保存试验,据以自行研订有效日期。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副处长萧东铭表示,简单来说,业者如果只是将原料从大包装分装到小包装,就不能擅自延长原厂的有效日期,但如果业者有经过加工,杀菌灭菌等过程,制造厂商就可以依照个别情况设计保存试验,自行研订有效日期。
萧东铭补充,目前经过彰化县卫生局到工厂的实地调查发现,业者的确有真空及添加蜂胶的加工过程,而为了保障民众的健康,也已透过彰化县卫生局将易而善奶粉的采样送检;根据法律规定,若有效期限标示不符,将可罚3到15万,若经检验这项产品会在有效日期前腐败或是变质,则可罚4到20万元,还可勒令业者将该批号的产品回收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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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厚生健康园区编辑群
编辑: 林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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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日期: 2005/4/14 下午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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