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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药品回收的问题
作者 : 耀彰
您好:如果之前看病后,医生开的药没有吃完,医院有在回收药物吗?谢谢
2011/7/12 下午 08: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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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秀传纪念医院 -黄金铃 医护人员 对耀彰 的回覆...
为避免民众在看病取药后,将未用完之药品囤积在家中发生误食的危险,并为了自身用药的安全及减少环境的污染,彰化县卫生局呼吁民众将家中闲置、变质或过期不用的药品,送至专设的「用药咨询与回收站」回收,避免二次环境污染。
卫生局表示,这项措施预计每年单(1、3、5、7、9、11)月最后一周为药品回收周,于回收药品期间可将回收药品送回,再由卫生局统一回收销毁。
另外,行政院环保署规定民国99年1月1日起,针对「成药」、「指示用药(医师、药师、药剂生指示使用,不需要经医师处方,民众可自行于药局购买)」(以药厂出售时使用之原瓶为限)之容器必须强制回收。民众可将药品废容器分类为资源垃圾,再交由清洁队之资源回收车回收。
环保署表示,民众回收药品废容器前,应先将容器中剩余废旧药品倒入垃圾袋,勿弃置于马桶或水槽中,再将药品空瓶(罐)回收。
相关「用药咨询与回收站」机构名单:可至彰化县卫生局网站/卫生资源/药政类/彰化县办理用药咨询及药品回收机构名单项下查询。
2011/7/28 下午 0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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